法律分析:可以。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但自诉人的近亲属在人民、人民工作的,一般以不担任自诉人的委托代理人为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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