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概述
轨道交通*号线规划的线路走向是从鱼洞至环城北路(空港开发区)长约64㎞,按轨道交通路网规划,二塘至龙头寺为*号线一期工程。其规划走向是二塘、四公里、南坪、过长江、菜园坝、两路口、牛角沱、过嘉陵江、建新路、红锦大道、规划新溉路至渝怀铁路江北可站。
*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主城区,呈南北走向,线路两端为四公里地区和龙头寺地区,属城市开发活跃地区。线路中段是公共活动区,商业发达,公共活动设施齐备,居民集中,人流、车流密度大,是主城区的城市中心和副中心。同时*号线一期工程与路网中的一号线、二号线、环线、六号线相交换乘,并多次与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站换乘,形成综合大型换乘枢纽。
根据*号线一期工程所经区域的特征,分成长江以南段、长江嘉陵江之间段和嘉陵江以北段分别介绍沿线概况。 2.长江以南区段
长江以南段线路从二塘至铜元局,位于南岸区。线路丛南向北经过南岸区的核心地带,即线路沿学府大道、南坪南路、南坪北路、工贸、铜元局至江边,线路起点位于七公里以南的重庆交通学院附近,线路沿学府大道至四公里地区。
3.跨越长江区段
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的越江桥位从苏家坡至菜园坝。重庆市有关部门经过论证后提出了公路菜园坝长江大桥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过江桥合建的建设方案。该桥两用,上层为公路桥面,下层为*号线。该桥已开工建设,2006年建成通车。 4.渝中区段
线路过长江后进入重庆主城区的中心区域渝中区。渝中区是城市整体规划十二组团中最重要的中心组团。该组团东起朝天门,西至峨岭、浮图关一带的半岛地区。渝中组团规划建成区面积约18平方公里,人口60万。是全市的行政、金融、商贸中心和水陆客运交通枢纽。
该段线路经过的地形欺负较大,呈中间高两边逐渐降低的态势。 5.跨越嘉陵江区段
*号线一期工程在牛角沱附近跨越嘉陵江至华新街。重庆市在规划嘉陵江渝澳时,考虑到尽量减少桥位对航道及景观的影响,渝澳大桥施工时,在其主桥西南侧紧靠主桥同步建成了*号线嘉陵江大桥桥墩的水下部分。*号线建成通车后,将疏解大量过江客流,对缓解过江紧张状况将起到重要作用。
6.嘉陵江以北区段
嘉陵江以北段线路是过嘉陵江以后沿建新南路、建新北路、红锦大道沿规划新溉路、规划中央大道西侧道路、江北火车站至龙头寺站。该段线路位于江北区和渝北区辖区内,即城市总体规划主城三大片区之一的北部区。重庆市将加大北部区的建设力度,加快北部新城的建设。线路经过的观音桥地区是城市总体规划中十二组团之一,是城市副中心之一,也是江
北区政府所在地。该组团的范围是嘉陵江以北,人和以南,鸿恩寺、红岩水库以东,被江水和绿化环抱的大片地区,包括观音桥、龙溪镇、龙头寺、江北城,规划建成区面积54平方公里,人口60万。该组团功能定位是主要发展金融、贸易、信息产业,规划新牌坊地区为全市原期的中央商务区(CBD),龙头寺地区为对外的交通枢纽。
江北段线路经过区域的地形。从嘉陵江北岸开始至新牌坊、郑家院子,地势一路走高。从郑家院子至江北客站地势较低,江北客站至龙头寺地势又一路走高。 二、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一期工程位于重庆市区主城区,呈南北向布置、南起南岸区二塘站,经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最后到达重庆市北区新区的龙头寺站。除北部新区龙头寺段目前尚为待开发区外,其余均为城市建成区。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1㎞,其中高架线13.85㎞,地下线7.1㎞;共设18座车站,其中5座为地下车站,13座为高架车站;童家院子设车辆段及综合基地1处。本工程沿线大多为核心城区的繁华地段,沿线除有多处已建大、中型住宅区如珊瑚村、四海花园、建北新村、加州花园外,沿线尚有重庆交通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等高等院校和大量的宾馆、商城等公建设施以及重庆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大型客运交通枢纽,本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后,不仅可以缓解重庆市主要城区的交通压力,加强嘉陵江南北二地的交通联系,促进沿线城区的改造和开发,进一步改善重庆市的投资环境,促进重庆市的经济长效发展,同时由于轨道交通的安全舒适、快速便捷和载客量大,尤其是本线沿线途径重庆市重要商业居住区,对广大出行居民更具有吸引力,因此本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可替代大量的公交汽车和私人汽车,
大幅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进一步优化。以本工程运营初期日均客运总量为31.9万人*次/D计,即可替代公交车辆332辆*次/D,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SO2:1.8吨/年;NO2:129.54吨/年;CO2:1042.55吨/年;HC:204.45吨/年。这对缓解城市空气污染无疑是十分可观的。另外由于本工程采用橡胶轮单轨跨座式列车及混凝土轨道与一般钢轮钢轨的轨道交通线相比,更具有列车运行噪音及振动影响低的优点。例如。当列车在高架线运行时,其噪声略高于汽车大客车,对城市主干道交通噪声的影响不大,本线投入运营初期后较现有干道交通噪声(等效声级)的增量不足1DB。但是本工程地下车站的风亭冷却塔噪声以及车站、车辆段大量的生活污水、检修作业的生产废水、大量废弃的橡胶轮如不加妥善处理也会对环境产生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1.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部分高噪声设备爆破作业等将对沿线噪声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但大多数设备噪声昼间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5-90)的要求,而夜间则超过标准限值。
(2)施工期振动影响主要来自爆破作业和施工机械振动作业。振动型施工作业和机械设备产生的振动,在距振源15-30M以远即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混合区”的环境振动(Z振动)标准。
(3)施工期间期间施工营地生活废水废气和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废气造成局部地区水污染和大污染。
(4)线路施工会产生一系列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如自然绿地减少,地表形态变化,拆迁人工构筑等。
(5)本工程施工中固体排放主要为工程开挖弃碴。
(6)本工程征地拆迁、道路开挖、管线搬迁施工期将影响城市景观,或造成局部地区交通不便甚至造成交通堵塞,对局部区域居民生活和出行带来不良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本项目所采用的车辆为优质合金跨座式直流电动客车,走行轮是充分高压橡胶轮胎;轨道为钢筋混凝土梁,走行轮直接在梁上运行,运行时没有轮轨之间的冲撞,没有频繁的高音鸣笛,主要声源是牵引电动机,在车速相同时,单轨交通产生的噪声接近地面车辆产生的噪声。本工程运营初期对环境噪声的影响,仅此目前沿线干道交通噪声高1DB左右。但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噪声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在距离风亭51M以外噪声影响值方能满足乙类区标准要求(夜间)。
(2)本项目工程采用的优质合金跨座式直流电动客车,车体轻,导向轮和走行都是充起橡胶轮,并有空气弹簧支持着整个车体,轨道是钢筋混凝土,刚度大,单轨交通运行没有轮轨冲撞,车体运行平稳,空气弹簧缓冲作用好,所以本工程产生的振动小,当列车运行速度为60㎞/H时,线路中心振级约62DB。各振动敏感点的环境振动(Z振动)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混合区”的要求。
3.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采用直流电(1500V)牵引供电,从理论上讲不产生电磁波。
牵引变电所产生的谐波数值很小。频率和无线电广播频率相差很大,对通信线路和电视收看效果影响很小。
车辆受流器和接触网的接触可靠,一般不会产生拉弧现象。车辆的牵引电动机在车体下部转向架上,运行时产生微弱火花,影响很小。
4.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采用电车牵引,不排放废气,仅在车辆维修基地有少量工艺废气。
5.跨座式单轨列车在高架梁体上运行,轮轨强度较高,虽有少量橡胶粉尘,但产生的粉尘和扬尘远比汽车小。
7.由于橡胶轮损耗较大,工程运营后即有大量废橡胶轮产生,形成因废污染。 三、监理依据
1. 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
2. 主管部门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包括工程数量及有关文字说明。
3. 业主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中关于质量、工期、费用的有关条款和规定及承诺;业主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有关监理职责权力的条款。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与使用指南》
ISO 14004,《环境管理体系 原则、体系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ISO 14010,《环境审核指南 通用原则》
ISO 14011,《环境审核指南 审核程序 环境管理体审核 》 ISO 14012,《环境审核指南 环境审核员资格要求》 ISO 14020-2000,《环境标志和声明 通用原则》
ISO 14021-1999,《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行声明的环境申诉(Ⅱ型环境标志)》
ISO 14024-1999,《环境标志和声明 Ⅰ型环境标志和声明 原则与程序》
ISO 14025-2000,《环境标志和声明 Ⅲ环境声明》 ISO 14031-1999,《环境管理 环境绩效评估 指导纲要》
ISO 14032-1999,《环境管理 环境绩效评估 ISO 14031案例研究技术报告》
ISO 14040-1997,《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
ISO 14041-1998,《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目标和范围的界定及清单分析》
ISO 14042-2000,《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影响分析 环境标志和声明 Ⅰ型环境标志和声明 原则与程序》
ISO 14043-2000,《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解释》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6566-86) 《施工界面噪声测量方法》(TC518-93) 《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四、环境管理的目的
1、找出工作上的环境因素及评估其影响
2、找出主要环境因素及对那些与主要环境因素有关的工作进度运行控制。
3、监察和量度对环境主要影响的工序和工作环节。
4、纠正及预防不符合环境政策、环境目标和环境保护的情况发生。 五、环境其他要求
1、环境保护依照法例要求,为工地申请下列所需的环保牌照: (1)按空气污染管制(建造)规例(Form NA)规定,于施工前呈报通知环保署。
(2)工地污水排放牌照。 (3)建筑噪音许可证 (4)化学废物生产者登记证
(5)噪音标签
2、关于工地环保工作要求
在工地应设立环保工作小组,以监察环保管理计划的实施,工地环保小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指定,工作人员包括工地各部门代表及分包商代表。项目经理必须负责领导工地环保工作小组,经常举行会议,策划及落实环保计划的执行,商定环保管理的工作。
除环保工作小组外,工地制定各员工的环保责任。各员工须留意其本身的环保职责并确实执行。
并且加强工地应派出所有有关的员工接受公司培训。工地员工须了解紧急事故的应变安排。工地应于分包商进场后一星期内分发育有关运行控制措施并保留签字记录。
环保工作小组应每月定期开会,讨论环保事项。内部传递环保信息,如文件传阅、张贴报告等。
在工地的内部会议及安全、环保会议中,要求项目经理也须在议程中加上环保事项的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条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轻轨站工程施工为防止出现施工带来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和其他公害影响重庆市民的日常生活,同时进一步加强重庆市轨道交通线车站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现场条件、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效益。根据重庆市建委与安全生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城市施工噪音及扬尘污染的通告》我院在各单位的配合下,秉承“营造美满,建设理想,服务八方,和畅发达” 的
经营理念, 奉行“营造顾客满意产品、创造绿色环保工程、保障员工健康安全、诚信守法持续发展”的管理方针,贯彻实施ISO9001 质量、ISO14001 环境和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导入CIS,实施优质名牌战略,创造优质达标工程。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采取以下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控制 六、工地能源环境控制措施 一、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1、车辆清洗设施及围挡
(1)工地须在车辆出口处装设车辆清洗设施,包括水管设备或自动洗车机,水管要有足够压力,使藏于车轮上的沙泥,污 物能够冲走。
(2)除在混凝土灌浆前用作清洁模板,或在混凝土喷浆前用作清洁斜坡外,压缩空气不可用作清洁或除尘。
(3)清洗设施须于土方进行前装设。
(4)洗车范围及介乎清洗设施与工地出口处之间的道路,须在混凝土或硬填料等铺设。
(5)公众可达的工地边界,须设置不矮于2.4米的围挡。 (6)围挡须经常检查及维修,以保持围挡完整。 2、道路
(1)工地内的主要运输道路(30分钟内车辆流量4架次以上)须 (a)铺上混凝土或砾石,并保持清洁。
(b)经常洒水弄湿,洒水次数视乎天气情况而定,在干燥及多风的天气下,须每天最少洒水三次,以保持整个路面湿润。
(2)只通往工地的道路,其中位于工地出口30米范围内的部分,工地须经常清洁,并保持没有易生尘埃物料。
3、水泥及干粉材料
(1)袋装水泥、石灰及干粉材料等的贮存仓库须顶部及三侧面遮蔽。 (2)临时贮存的袋装水泥,石灰及干粉物料等如超过20包,须以隔尘布完全覆盖。当天未用完之袋装水泥及干粉物料等应搬离道路、通道及有风的地方,或用隔尘布覆盖。
(3)使用袋装水泥或干粉材料等生产混凝土等,须在顶部及三面有遮蔽的地方进行。
(4)散装水泥及干粉物料等,需贮存在封闭的筒仓内,并须在完全围蔽的地方处理及生产混凝土等。
4、泥地
泥地在最近一次建造活动后6个月内,须以压土、喷草或喷浆等方法处理。
5、工地车辆
(1)车辆于离开地前,须清洗车轮及车身以免泥土、尘埃、垃圾或污秽物等带出工地。
(2)车辆在离开工地前,如载有易生尘埃物料如泥渣、垃圾、砂、石等,须以隔尘布完全覆盖该等材料。
(3)车辆在工地内行驶,须遵守法例及合约有关车速的限制。 (4)车辆排气口应避免指向地面。
(5)工地车辆需妥善保养,以防止产生浓烟或噪音。 6、堆存、装卸及运送易生尘埃物料
(1)易生尘埃物料的存料堆须: (i)以隔尘布完全覆盖;
(ii)或放在顶部及三面有遮蔽的地方; (iii)或洒水维持整个表面湿润。
(2)易生尘埃物料(水泥及干粉材料除外)须在紧接装卸或运送之前,洒水维持该等物料湿润。
7、钻孔、切割、磨光及机械破碎 (1)工地在使用动力机械进行钻孔、切割、磨光及破碎时,须尽可能装设有吸尘过滤器,否则须于作业前及作业进行期间不断在作业表面洒水弄湿。
(2)如吸尘过滤器或空气污染控制系统损坏,应立刻停止有关工序或在作业表面有效地洒水弄湿。
(3)由过滤器及其他控制系统收集到的尘埃,须放在完全密封的容器内弃置。
8、挖掘及翻土
工地于挖掘及翻土工作前后与作业期间,注意保持泥土表面湿润,必要时在工作范围内洒水。
9、爆破
(1)工地须于爆破前,将爆破30米范围以内的地方洒水弄湿。 (2)除非得到矿务处的批准,否则于强风讯号或3号或以上风球的天气下,不得进行爆破。
(3)工地尽可能安排分区爆破,以减轻爆破时所引致的声浪、尘埃及振动等。
(4)爆破时,爆破位置需用断网及砂包覆盖,再用爆破排拦遮挡,以避免砂石飞散。
10、输送带(运送易生尘埃物料)
(1)工地在使用输送带运送易生尘埃物料( 如泥土,水泥,砂石等)时,须将输送带之顶部及两旁围蔽,输送带之间的转运点更要完全围蔽。
(2)输送带的主滑轮须安装刮板及底板。
(3)输送带的出口须与卸落点保持不超过1米的距离,装卸范围须顶部及三面围蔽。
11、临时垃圾槽
(1)临时垃圾槽应尽可能安装于建筑物内,垃圾槽之接驳必须紧密,并以隔尘布围蔽。
(2)每层之垃圾槽,须装设紧密的槽门,不使用时要保持紧闭。 (3)垃圾须在倾倒入垃圾槽前洒水弄湿。
(4)地下垃圾站须顶部及三面围蔽,或以隔尘布完全覆盖。 12、物料架
物料架的四面,除闸口外须用隔尘布围蔽。 13、天秤
使用天秤运送易生尘埃物料时,该等物料须放置在四面围蔽的容器内,或用隔尘布将该物料包好,方可使用天秤运送。
14、清洁工地(只适用于接收工地时)
(1)拔除树木或杆柱等的工作范围,须在紧接作业之间/后及作业期间洒水,以维持整个表面湿润。
(2)拆卸项目须于一天内以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在顶部及三面有遮
蔽的地方。
(3)要经常清洁棚架上、网上或帆布上的垃圾、干粉物料袋、混凝土或水泥废块等物,以免因刮风或遥动时弄起尘埃,如有需要时,应洒水弄湿以减少清洁时所产生的尘埃。
16、拆卸建筑物
(1)用隔尘布或板,将需要拆卸的建筑物围起。
(2)在拆卸范围洒水,拆下的废料需要洒水,避免尘埃飘散。 17、道路开掘或重铺工程
(1)挖掘出来的易生尘埃物料须以隔尘完全覆盖,或洒水维持整个表面湿润并于24小时内移走或回填。
(2)易生尘埃物料的存料堆不可超越栏障。 (3)移走存料堆后须清理街道。 18、沥青(烧煮)
(1)应尽量避免使用需要浇煮的沥青;如合约指定,工地负责人应建议业主及工程师更改使用其他适当材料取代合约指定要烧煮的沥青。
(2)如业主或工程师不同意更改使用其他材料,工地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在工地浇煮沥青时,不可以使用木材或其他废料作为燃料。
19、露天焚烧
任何涉及使用或处理含石棉物料的工程必须:
(1)聘请注册石棉顾问进行石棉调查工作,及拟备一份石棉调查报告和一份石棉消减计划。
(2)在石棉工程施工前最少28天,向环保署呈交该石棉调查报告及
石棉消减计划,以取得许可证才可开工。
(3)聘请注册石棉承办商按照石棉消减计划进行石棉工程。 (4)聘请注册石棉顾问监管石棉消减计划的施行及注册石棉承办商的工作。
(5)聘请注册石棉化验所为石棉工程进行抽取样本及分析工作。 21、油渣锤
(1)工地须定期检查、维修及保养油渣锤,以减少操作时产生的黑烟及异味。
(2)检查项目应包括燃油阀、燃油泵、喷嘴及活塞环等。 (3)如黑烟情况没有显著改善,工地应采用其他打桩方法。 22、施工机械
(1)工地须妥善保养施工机械,特别是其燃料发动系统及废气排放系统。
(2)、如机械排放大量黑烟,应立即暂停有关工序,并尽快安排维修或更换没有排放黑烟的机械继续工作。
二、工地噪音控制措施 1、建筑噪音许可证 (1)、撞击式打桩工程
(a)除非取得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否则不可在平日(非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上午七时至晚上七时进行撞击式打桩工程。
(b)除非得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颁布令豁免,否则不可在晚上七时至翌晨七时或公众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时间进行撞击式打桩工程。
(2)、建筑工程(撞击式打桩工程除外)
(a)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否则不可在限制时间内(即平日晚上七时至翌晨七时或公众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时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撞击式打桩除外)及/或在指定范围内进行订明建筑工程。工地可向质安部查询其工地是否位于指定范围。
(b)任何分包商若要在限制时间内从事任何施工活动,必须按照公司《地工施工环境噪音管理工作程序》,提前向工地管理层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2、混凝土工程
(1)工地在从事混凝土工程时,先要做足准备工作(a)在浇筑混凝土前一天,施工员需按总管指示,计算当天所需混凝土的数量、收口位置、浇筑方法与机械数量、作业位置及人手数量等(b)与混凝土供货商保持联络,安排供应混凝土的时间及速度。
(2)在可行的情况下,工地应采用电动振捣机及静音机械,施工机械要有适当维修与保养,以保持机械及灭音器状态良好,及正确操作以减少不必要碰撞的声音。
(3)机械在不使用时应尽可能全部关掉,或关掉音量较大的部分如气阀、振捣棒等。
(4)在浇筑混凝土时,施工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调节混凝土供应速度,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在管制时间前完成,施工员应在总管或工地负责人指导下尽快安排收口。
3、挖掘、打石及钻孔
(1)工地在整体工程安排上应尽量将产生噪音的工作与活动安排远离噪音敏感地方,如住宅楼宇、宾馆、酒店、临时房屋、医院、诊所、教育机
构、教堂、图书馆、法庭及艺术中心等。
(2)如不能避免在噪音敏感地方附近噪作如打石、钻孔等,尽可能安排噪音活动分阶段及时间进行平衡工作项目,而产生大量噪音的工作更尽可能安排于周围背景噪音较高的时间施工以减低施工噪音造成的滋扰(如中午时或交通高峰时间等)。
(3)工地打石钻孔机械(空气压缩机)应尽可能使用静音或低噪音机械,工地在作业过程中使用特别嘈吵的设备如风炮、风钻等,应尽量采用有铲的消声器,吸音板及隔音罩以减轻噪音的滋扰。
(4)所有手提撞击式破碎机及空气压缩机须按噪音管制条例规定,向环保署申请有关噪音标签,并贴于机身上。
(5)工地应监督及检查有关机械,保证机械得到适当的保养,维修及操作以保持机械及灭口音器状态良好,机械于不使用时应尽早关掉。
(6)如在噪音敏感地方的作业时间较长,工地应在可行的情况下装置隔音板以减少对噪音敏感的地方造成的滋扰,隔音板材料的表面密度须为每平方米7千克,工地于安排上可考虑在接近噪音敏感的地方先建立建筑物,利用建立之建筑作为隔音屏障,以减少噪音滋扰。
4、天秤及物料架运作
(1)应尽量采用低噪音型号的动力装置,或考虑加设有效的隔音装置,如吸音器、消声器、隔音罩(但要保持动力装置的散热能力)。
(2)应定期维修及保养机械活动装置部分,如定期加润滑油/雪油等。 5、打闸板、钢桩及混凝土桩
(1)在可行情况下,应采用非撞击式的施工方法,如震锤或磨桩等,或按环保署发出的“消减建筑噪音实用指南”中第Ⅱ部分第6节“较宁静的
专利打桩法”去选择各种较低噪音的施工方法。详细内容可参阅上述指南。
(2)如必须使用撞击式方法打桩,应按建筑噪音许可证上列明的准予作业时间进行。
6、机械、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管理
(1)在可行的情况下,应选择低噪音型号的机械。 (2)应定期保养及维修机械。
(3)应考虑更换/采用比较宁静的能源及变速转动系统,在机器内加装避振系统,及在废气喉出口加装减音器。
7、模板装嵌及拆卸
(1)进行木料类模板工程时,应尽量采用低噪音型号的锯机,或以隔音材料罩在产生噪音的机器上,其次是考虑把锯木范围作全部或局部围封以减低噪音的扩散,而在清洁混凝土浆的工序上,应尽量采用铲子为清理工具,从而避免锤子敲打时发生撞击声。在较接近噪音感应强的地方,应考虑控制其施工的时间,以减低对附近区域的影响。
(2)进行钢料类的钢模工程时,应尽量避免两件钢模接合时产生碰撞声,维修钢模工作时的敲打声等,更应考虑安排此工序在有遮隔的地方内进行,及控制其工作的时间以减低其滋扰。
8、棚架搭建及拆卸(订明建筑工程)
(1)在处理竹枝时应尽量避免抛掷和碰撞竹枝而发出噪音,并要尽量利用日间时间处理竹枝。
(2)在拆卸竹棚时要严禁工人把竹枝从高空飞掷至地面而发出噪音。 9、处理瓦砾、木板、钢条、木料及棚架材料(订明建筑工程) (1)施工位置应尽量远离噪音感应强的地方,及妥善控制其施工时间,
从而减低其对感应强地方的影响。
(2)应尽量避免抛掷上述材料及产生碰撞声。
(3)工地在选用临时垃圾槽的材料时,应尽量采用塑料材料及减轻撞击时产生的声音。
(4)临时垃圾槽应尽可能安装在建筑物内,接驳位必须顺畅,以减少碰撞声。
10、敲击式工具使用(订明建筑工程)
应尽量把敲击式工作的场地遮隔以减少噪音直接传送。 11、车辆保养/使用管理(燃油发动)
(1)应定期检查所使用的车辆,如有问题应立即维修。 (2)过于残旧的车辆应尽量予以更换。 (3)应扣紧松脱的部分。 三、水污染控制措施
1、地面排水
(1)在土方平整或挖掘前,工地需尽量提供一套地面排水系统,包括工地周边设置明渠收集地面水及雨水,再接驳至沉淀池及/或先进污水处理设备,去掉沙泥后才可排放。
(2)建设排水系统时需考虑建设期地面的平水变动。
(3)工地内的明渠、砂井、沉淀池、渠坑及渠筒等须定期清理,每次暴风雨前后更要清理,确保这些设施状态良好。
(4)临时斜坡应尽量用帆布覆盖。
(5)壕沟的开挖及回填应尽量分小段进行,并采取可行措施减少雨水流入壕沟。
(6)尽量在泥地的周边设置渠坑及渠筒等收集雨水,以减少泥土被雨水冲走。
(7)工地围界板下的空隙须以砂包或混凝土填塞,以防泥水流出工地。 2、传统洗车池
(1)洗车池的长宽度应不少于日常进出工地车辆的长宽度。 (2)洗车池的沙泥水须接驳至沉淀池及/或先进污水处理设备,去除沙泥后才可排放。
(3)在可行情况下,将洗车池的沙泥水经处理后循环再用。 (4)应定期清理沉积在洗车池内的沙泥。 3、洗石水、镪水清洗废水
使用洗石水或镪水等清洁液体清洗墙壁或洁具等后,应将废水中和才可排放。
4、沉淀池
(1)沉淀池应有足够容量,使污水有足够时间停留在池内沉淀。图则可参考附录7.2。
(2)沉淀池应有足够宽度及设在通道附近,以便可使用挖土机或由工人定期清洹。
5、工地饭堂污水
(1)工地饭堂污水须收集运往污水处理场或接驳到隔油池然后才排放,最终排放的污水表面须没有明显油渍。
(2)隔油池的容量应让污水有足够时间停留在池内。图则可参考附录7.3。
(3)如化粪池及渗滤井不可行,可向专业公司租借轻便式临时厕所。
6、地下水
从工地抽水井泵出的地下水应经沉淀池及/或先进污水处理设备才排放。
7、钻探水
(1)工地钻探工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尽可能经沉淀池去除沙泥后循环再用。
(2)如最后必须将污水排放,应经沉淀池/或先进污水处理设备才排放。 8、混凝土厂及混凝土构件预制场的污水
(1)清洗混凝土车,及其田螺斗(即:混凝土卸料斗)或有关的机械后的污水应尽可能循环再用,将需要排放的污水减至最低。
(2)剩余的污水应经沉淀池及先进污水处理设备,去除沙泥并酸碱中和后才可排放。
9、膨润土(Bentonite) (1)膨润土应循环再用。
(2)若要弃置剩余的膨润土,可将它倾倒入指定的海上倾倒区,但需事先向环保署申领海上倾倒物料牌照。
(3)若要弃置膨润土并排放入污水渠、雨水渠、内陆路域,需经处理后并符合有关水质管制区的污水标准才可排放。
10、来自试漏及消毒贮水设施和管道的废水 (1)用作试漏的水应尽可能循环再用。 (2)消毒的水应尽可能循环再用。 11、一般工程施工污水
(1)在进行拆卸工程前应将污水渠及雨水渠的接驳处密封。
(2)一般工程施工污水须经沉淀池及/或先进污水处理设备才可排放。 (3)在可行情况下,应将处理后的污水循环再用,如作一般洒水等用途。
12、海事工程
(1)疏浚海泥应妥善置于运泥船内,避免满溢或跌入海中。 (2)弃置疏浚海泥前需向环保署申请海上倾倒物料牌照,并按指示倾倒入指定的海上倾倒区。
(3)用作海洋放石的石方,应尽可能不含土方。
(4)如填料含土方,应于围边放置隔泥幕墙,以减少受影响范围。 13、灌注桩工程(Bored Piling)
(1)灌注桩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尽可能经沉淀池后循环再用。 (2)如最后必须将污水排放,应经沉淀池及/或先进污水处理设备才排放。
四、工地废物控制措施 1、建筑废物
(1)工地应尽量减少产生废物,土石方、木料、铁料及塑料等建筑废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可行情况下物尽其用,废物利用及循环再用。
(2)惰性建筑物应倾卸于公众卸泥区,而不宜倾卸于公众卸泥区的有机建筑废料,可弃置于策略性堆填区。
2、化学废物
(1)在产生化学废物前,须向环保署登记成为化学废物产生者。 (2)在处置危险性特高(规例附表甲类)的化学废物时,须于最少十个工作日前通知环保署及按照环保署的指示办理。
(3)化学废物需与建筑物分开存放,不兼容化学废物(例如强酸和强碱)亦需分开存放。在运往废物处理设施前,需适当地包装及标识,存放地点应远离水道及木料贮存区,存放地点入口需用白红字写上不小于60毫米高英文“CHEMICAL WASTE”及中文“化学废物”字样的警告标志,并需设有防止泄漏的设施,如防泄漏的裙脚或储漏盘等。储漏盘的容量应能堵截储漏盆内最大容器的装载量或总内存量的20%,以较大者为准。储漏盘高度应为15-20厘米。
(4)废物产生者须延聘获环保署发牌群的废物收集者为其提供收集及搬运化学废物服务,并须填妥运载记录及保存副本最少十二个月。
(5)处理化学废物须采取所需的预防措施。 3、工地饭堂废料处理
工地饭堂的固体废料应以垃圾胶袋密封,以便运往垃圾收集站/策略性堆填区弃置。
五、工地危险品控制措施 1、易燃液体
(1)电油、油渣及香蕉水等易燃液体须适当地包装及标识。 (2)存放地点应远离热源、腐蚀性化学品、水道及木料贮存区,并需设有防止泄漏的设施,如防泄漏的裙脚或储漏盘等。储漏盘的容量应能堵截最大容器的装载量或总内存量的20%,以较大者为准。储漏盘高度应为15-20厘米。
(3)工地须配备合适的灭火筒。
(4)发电机入油时须避免滴漏,并设有防止泄漏的设施。 2、液化气体
(1)石油气、风煤及压缩空气等气罐须适当地标识。 (2)存放地点应远离热源泉及腐蚀性化学品。 (3)无论存放或使用时,气罐均需保持直立。 (4)工地须配备合适的灭火筒。 六、工地化学品控制措施 1、液体化学品
(1)模板油、慢干剂、洗石水及油漆等化学品须适当地包装及标识。 (2)存放地点应远离水道及木料贮存区,并需设有防止泄漏的裙脚或储漏盘等。储漏盘的容量应能堵截储漏盆内最大容器的装载量或总内存量的20%,以较大者为准。储漏盘高度为15-20厘米。
七、工地能源节约措施 1、燃料/电力
施工机工及工地界定的电器在闲置时须关掉电源或燃料供应,以节约能源。
七、结构施工环境控制措施
1、隧道施工建设中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是隧道建设中对自然环境影响最大的时期。在施工中,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贯彻环保思想,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同时应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尽量降低施工的环境污染程度。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施工场地的安排要合理布局,拌和站、料场、生活、办公区的布置要紧凑,尽量减少占地,并且尽量避免占用良田、砍伐树木。料场及拌和站应设在背风处,并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施
工场地及生活区污水的排放应避免污染。并且要注意搞好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建筑废料要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丢弃。工程完工后,如果不对拌和站、料场等场地的地表污染进行处理,则将多年无法恢复。因此要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应绿化恢复。施工便道的修建应尽量少砍伐树木,工程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2)隧道引道及洞口的边坡应减少开挖,并且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法,处理好土方调配,不可使弃土随坡溜,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为了施工方便,隧道洞口的施工一般采用直接大开挖,劈坡进洞,后施工明洞的做法。为了保护洞口的山坡不受破坏,可以先施工明洞,然后在明洞内部采用小型爆破开挖进洞,这样就避免了大量的水土流失和山体失稳滑坍等病害,而且保护了洞口部位的植被。
(3)隧道的掘进一般采用钻爆施工,但是爆破能够产生较大的振动波,并且产生有毒的烟尘废气。在对振动敏感的建筑物附近开挖隧道时应采取减振措施,应采用小药量的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或采用机械掘进,减小振动。在居民点附近修建隧道,还要注意防止噪声污染。洞内的施工机械如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拌和机、送风机等应加设隔音罩、隔音墙;爆破施工要限定放炮时间,设置隔音门。对于爆破所产生的烟尘毒气应进行处理,以免危害施工人员的健康。可以采用水幕除尘的办法,还可以在炮眼中封入水,水在爆破瞬间雾化,可以消除烟尘。
(4)隧道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含有油污、泥砂,一般呈碱性,要进行处理后再排除。首先进行化学处理还原,然后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去除有害物质后再排除或者循环利用。
(5)对于施工中的塌方事故要及时支护处理,防止产生冒顶或引起
隧道顶部的地表开裂,对顶部的山体造成不良影响。
(6)喷射混凝土施工时,宜采用湿喷法或潮喷法,取消干喷法,因为干喷混凝土施工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施工人员要采取防粉尘污染的防护措施。
(7)应合理安排路线与隧道的施工组织计划,隧道施工产生的弃渣应该尽量利用,如果石质较好,还可用做防护工程石材或用做路面基层甚至结构物的粗骨料。无法利用的弃渣应选择合适的弃渣场堆放,弃渣场宜选择荒地、冲沟,并可同时填平沟壑造地,增加耕地面积。弃渣场应设置必要的拦挡防护工程,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防止雨水冲刷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源,甚至引发泥石流。 (8)施工需要取用砂、石等地材时,料场应集中设置,要选择对环境影响小的地方作为开采场地。在河道取砂时,注意不可破坏河道及水利设施。开采石料时,应避免过多扰动山体、破坏植被。工程结束后要恢复植被。
隧道有时会穿越有害地层,施工中应注意做好通风,并随时进行检测。隧道建筑材料、弃渣可铺设临时轨道运输,以减少抛洒、烟尘污染。当采用汽车运输时,应在运输路线上经常洒水、垫平路面,运输车辆应遮盖,对隧道洞壁也应经常进行冲洗,防止上面附着的烟尘颗粒再次飞扬。 2、高架及跨江大桥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本标段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有以下开工线路长,开展作业面广就施工完而终止。即便如此,本局仍严格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及本工程“环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督管理,使本标段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限制在最低限度。
(1)施工区域: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的钻渣、泥浆;砼水上拌和站的废水;施工机械(如钻机、空压机等)的废油料及润滑油;机动船舶的舱底水及废油料;水上施工材料堕落江中;施工人员粪便污水,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可能造成的白色污染等。
(2)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搅拌楼,钢结构加工设备,空压机和柴油发电机组;流动源有运输车辆、推土机、装载机、砼运输车等。
(3)跨江、水域生产区
(a)挖孔桩施工所产生的渣和废弃泥浆送到指定的位置。 (b)水泥、膨润土等掺和料,应安全堆放,妥善遮盖,不得掉入江中。 (c)砼水上拌和站的废水,须集中装运至岸上基地,经净化处理后进行排放。
(e)在江中施工挖孔桩搭建施工平台上,设置“环保厕所”,粪便定期收集运至生活区化粪池,统一处理。
(f)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防止白色污染。交通船舶、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必须集中收集运至岸上业主指定的弃土场深埋。
(g)生产用油料必须严格保管,防止泄漏,污染江水。
(h)所有施工作业和运输船舶,设置油水分离器,船舶舱底水含油量≤15mg/L时,方可排放。
(i )水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用固定容器收集,定期由驳船运至岸上,集中处理。
(4) 岸上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
(a)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采取隔油池等措施处理,不得超
标排放。
(b)清洗骨料及其他生产污水,须进行过滤沉淀后排放。
(c)修建可冲洗厕所并设化粪池,厕所污水及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处理,达到国家废水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5 )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a)加强水上施工平台的照明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光污染。
(b) 施工期间,要加强水面巡视,如发现有长江、嘉陵江江豚、白暨豚等水生保护动物游过时,应及时中断对其有影响的施工,让其顺利通过。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报告渔政部门处理。
(c)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使参建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长江、嘉陵江河口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d) 确保跨江大桥工程方案影响范围内的长江水质不受到油污染。加强大桥施工区域通航管理工作,严防危险品运输船舶溢油事故。 3、车场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健全环境保护“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环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当中。为了能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项目部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主的由施工现场
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组,同时下设几个环保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2)工作内容及程序:
负责现场因施工可能产生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噪音、粉尘、废渣、污水及电弧光辐射等项环境因素的监督、检查、评价、纠正。
(3)加强宣传教育:
(a)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和行业部门及地方政府对环保的颁布有关规定,对新工人入路前应进行安全、环保培训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认识,形成全过程环保局面,同时对地方环保部门签订环保协议,并认真执行。
(b)通过宣传,使广大职工认识到搞好环保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环保是关系到企业信誉和子孙后代的大事,努力做到我公司标书中的环保承诺,使每个职工做到人人明白,个个心中有数。
(c)在项目部和职工生活区域,做好板报宣传;在工程生产区域,做好大型标语、横幅宣传工作,时时提醒和督促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4、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措施 (1)文物保护
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地下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或地下文物时,及时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尽快通知业主及有关文物保护部门,及时采取保护现场的紧急措施,避免人为的破坏。
监理总部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综合及专项检查由检查小组组织,各工地负责人参加。日常检查由施工现场工作组自行组织,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或改进。领导组每季度进行一次综
合评价,对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进行有效的控制,并对周边可能的投诉内容加以分析,使环保工作不断得到持续改进,确保本项目的环保工作能持续发展,把社会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真正做到施工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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