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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标准

来源:好兔宠物网


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总计应在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五、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七、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八、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九、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十、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到达3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十一、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各市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对照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十二、本标准所指的职业培训学校不包括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民办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应参照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部分职业〔工种〕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心理咨询师专业设置标准

一、举办单位和个人

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出资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二、管理人员

1、校长:1人,专职,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教学管理人员:专职不少于3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

3、办公室人员:专职不少于1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财务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财会人员证书。

三、教师 (以30人教学班为基准)

1、培训教师:至少一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员的教师应当具有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讲师以上资格;培训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资格;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3年以上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资格;培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本专业教授资格。

2、职业道德教师:1名,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以上人员要求均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本专业师资证书。

四、场地和设备

1、办公用房:20㎡以上。

2、理论教室:可容纳30人以上学员的标准培训教室和配套多媒体教学设备。

3、情景训练教室:30㎡以上,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并具备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设备及资料。

4、多媒体电脑〔PII以上〕30台以上网络教室,可以上网。

五、教学资料

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教程》、标准化培训大纲、教学方案、国家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的培训指导、多媒体辅导材料和案例分析库等。

六、管理制度

1、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

2、教学管理制度。

3、组织管理制度。

4、教室管理制度。

5、学籍管理制度。

6、教师和学员行为管理制度。

7、学员考核鉴定制度。

8、财务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固定资产及经费来源

具有能满足培训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须在3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业设置标准

一、举办单位和个人

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出资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二、管理人员

1、校长:1人,专职,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教学管理人员:专职不少于3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

3、办公室人员:专职不少于1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财务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财会人员证书。

三、教师

理论知识培训教师不少于4人,操作技能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专职教师不少于1人。培训教师要具备心理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至少有一名具备心理学正高级职称。

以上人员要求均持有劳动保障部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本专业的师资证书。

四、场地、设备

1、办公用房:20㎡以上。

2、办公设备: 、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 机等。

3、理论教学:

具有可容纳5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和配套的多媒体教学设备。

4、实习教学:

〔1〕适用于团体训练和自我成长训练的可容纳20人以下的培训教室2间以上;

〔2〕用于咨询技能操作示范教学的微格教室或音视频传输设备;

〔3〕用于心理测验技能操作训练,可容纳15人以上的标准心理测查室及相应的软硬件设备;

〔4〕用于学员进行模拟个体咨询训练的标准心理咨询室3间以上;

〔5〕每名技能操作培训指导教师指导的学员不超过25名。

5、具备一种以上可供学员观摩的合作机构,如:精神卫生类医院、综合医院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卫生类科室和门诊、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社区心理咨询中心等,并与其签定2年以上的合作协议。

五、教学资料

具备《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统一培训大纲》、《心理咨询师统一培训教师PPT教案》、《心理咨询师统一培训技能操作训练与见习大纲》、《心理咨询师统一培训技能操作训练指导手册》以及相应的教学计划。

六、管理制度

1、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

2、教学管理制度。

3、组织管理制度。

4、教室管理制度。

5、学籍管理制度。

6、教师和学员行为管理制度。

7、学员考核鉴定制度。

8、财务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经费来源

有能满足培训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须在3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电子商务师专业设置标准

一、举办单位和个人

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出资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二、管理人员

1、校长:1人,专职,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教学管理人员:专职不少于3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

3、办公室人员:专职不少于1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财务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财会人员证书。

三、教师 (以30人教学班为基准)

1、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有电脑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

2、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有电脑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电脑网络及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使用及维护。能够保证所有软件系统和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

3、培训教师、技术人员与学员的配备比例为2:1:100,但不得低于2名培训教师、1名技术人员。

4、职业道德教师:1名,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以上人员要求均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本专业师资证书。

四、场地和设备

1、可容纳30人以上学员的标准培训教室和配套多媒体教学设备。

2、培训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及网络教室设备均能上网。

3、30台以上PC电脑的网络教室,配置如下:

〔1〕服务器配置〔见表〕

〔2〕学生机配置〔见表〕

五、教学资料

具备《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电子商务师标准化培训大纲、教学方案和培训技术资源、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等。

六、管理制度

1、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

2、教学管理制度。

3、组织管理制度。

4、教室管理制度。

5、学籍管理制度。

6、教师和学员行为管理制度。

7、学员考核鉴定制度。

8、财务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固定资产及经费来源

具有能满足培训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须在3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项目管理师专业设置标准

一、举办单位和个人

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出资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二、管理人员

1、校长:1人,专职,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教学管理人员:专职不少于3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

3、办公室人员:专职不少于1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财务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财会人员证书。

三、教师〔以30人教学班为基准〕

1、理论课教师:1人,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关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高级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

2、专业课教师:1人,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关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职业道德教师:1人,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人员要求均持有劳动保障部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本专业师资证书。

四、场地、设备

1、办公用房:20㎡以上。

2、办公设备: 、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 机等。

3、理论教室:50㎡以上,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30套桌椅,讲台、黑〔白〕板设施齐全。

4、电脑机房:70㎡以上,有良好的照明、保温、隔热、制冷、暖气条件。

5、教学实习设备:

〔1〕现代化教学设备:投影机或背投电视〔可与电脑连接〕1台、投影幕布1块、录放像机1台、VCD〔DVD〕播放机1台、扩音设备1套。

〔2〕电脑上机实习设备:多媒体电脑〔PII以上,可连接Internet上网〕30台、,电脑桌椅30套、带漏断电保护的供电系统。

五、教学资料

《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项目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相关专用电脑软件:项目管理软件、估算软件、进度控制软件、费用控制软件等。

六、管理制度

1、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

2、教学管理制度。

3、组织管理制度。

4、教室管理制度。

5、学籍管理制度。

6、教师和学员行为管理制度。

7、学员考核鉴定制度。

8、财务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经费来源

具有能满足培训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须在3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营销师专业设置标准

一、举办单位和个人

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出资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二、管理人员

1、校长:1人,专职,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

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教学管理人员:专职不少于3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或职业培训工作经历。

3、办公室人员:专职不少于1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财务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财会人员证书。

三、教师〔以30人教学班为基准〕

1、理论课教师:1人,具备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

2、专业课教师:1人,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职业道德教师:1人,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人员要求均持有劳动保障部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本专业师资证书。

四、场地、设备

1、办公用房:20㎡以上。

2、办公设备: 、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 机等。

3、理论教室:50㎡以上,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30套桌椅,讲台、黑〔白〕板设施齐全。

4、电脑机房:70㎡以上,有良好的照明、保温、隔热、制冷、暖气条件。

5、教学实习设备:

〔1〕现代化教学设备:投影机或背投电视〔可与电脑连接〕1台、投影幕布1块、录放像机1台、VCD〔DVD〕播放机1台、扩音设备1套。

〔2〕电脑上机实习设备:多媒体电脑〔PII以上,可连接Internet上网〕30台、,电脑桌椅30套、带漏断电保护的供电系统。

五、教学资料

《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营销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国家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的培训指导、多媒体辅导材料和案例分析库等。

六、管理制度

1、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

2、教学管理制度。

3、组织管理制度。

4、教室管理制度。

5、学籍管理制度。

6、教师和学员行为管理制度。

7、学员考核鉴定制度。

8、财务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经费来源

具有能满足培训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须在3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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