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北小学放学清校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文件要求,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六个小时,因此我校规定:四点三十分离校,教师下班前必须确保学生全部离校。
但是由于部分家长还没有下班,每天放学后,总有一部分同学不能及时地被家长接走。万一发生问题无法及时到位,因此放学时间学校管理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种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班学生全部离开后,班主任才能走,最后一节课由任课老师负责。这也体现了学校人性化管理的细节。在此,特别强调几点:
班主任或代班主任管理责任:
1、教育好学生遵守作息时间,要求家长履行好监管职责,按规定时间接送子女到校和离校。
2、扎扎实实做好放学前安全教育工作,一到放学时间,班主任或代班主任必须到场组织好学生排队离校,特别是不能及时离校的学生,落实好座位,教育其安静地坐下来看书、做作业,不能随便离开,不得追逐打闹。班主任有事不能按时组织学生放学,应提前与本班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
3、四点四十分教师下班前,班主任或代班主任老师必须再次检查教室,确认室内是否还有学生、门窗电源开关是否全部关闭,了解本班学生是否离校。如果还没离校的,督促学生离校回家后,方可离校。
值日教师责任:
1、下午四点三十分,至少两位值日教师必须到校门口管理。 2、下班前,必须指定一位值日教师巡视全校各班,确认学生全部离开教学楼,教室门窗已全部关闭。
学生行为细则:
1、向家长说明早上到校时间7点到7点50分,不提倡7点前到校。
2、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离校的也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3、不能提前或延后离开,不得追逐打闹,爱护好桌椅、体育器材等学校公共设施。
学校安全无小事,“以人为本”暖人心。
望全校师生警钟长鸣,齐心协力共护学生身心健康、平安成长,营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高北小学
2012年9月
放学清校制度
高 北 小 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