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长春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规划报批格式

来源:好兔宠物网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规划报批格式)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可参考下表)

主要规范名录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DB22/T168-2017 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

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 深度要求:

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项目设计依据、设计指标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及其组成。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

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并且应提供项目雨水管网规划图及相应说明。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3、海绵城市设施应用情况一览表

根据吉林省地方标准《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168-2017,报送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采用的海绵城市技术及内容。

海绵城市技术设施应用情况一览表 技术类型 (按主要功能) 单项设施 透水砖铺装 缝隙透水砖铺装 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沥青混凝土 屋顶绿化 渗透技术 下沉式绿地(包括下凹式绿地和雨水花园) 生物滞留设施 雨水渗透模块 渗透塘 渗井 湿塘 雨水湿地 储存技术 PE PP类雨水模块 混凝土雨水模块 蓄水池 雨水罐 调节技术 调节塘 是否应用 调节池 调节模块 转输型植草沟 干式植草沟 转输技术 碎石边沟 湿式植草沟 渗管/渠 植被缓冲带 初期雨水净化设施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截污净化技术 人工土壤渗滤 雨水断接技术 碎石缓冲带 过滤沉淀槽 雨水终端过滤设施 注:1、在项目有应用的技术栏内打“√”,未应用无需填写。表格内未表现的可以采用补充表格形式填写。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指标参数表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 下沉式绿地占比 调蓄容积量 雨水回用量 指标参数 单位 % % % m3 m3 注: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参考规划提供指标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指标,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要求。

2、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项目内道路、人行道、广场、停车位等应用透水铺装数量占总硬化地面的比率。

3、下沉式绿地占项目总绿地面积的百分比。

4、建设项目采用的雨水调蓄容积,并且应结合考虑雨水回用配套处理及提升设施。

5、项目如采用雨水回用技术,用于绿地灌溉(喷淋用水)、刷车、冲洗街路、景观水体补充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