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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合同

来源:好兔宠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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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 方: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 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发放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二十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第五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

第六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费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执业道德。

第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劳动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 不具劳动安全条件,强制安排劳动的。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

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

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本项目工资发放完毕,经本人签字或公示三天,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

第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项目法人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10天以上劳动的,应签订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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