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富蕴县天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为目的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施工面积:总面积约为 m²,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包工程(包清工内容)包括:
(1) 设计图纸中要求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内外墙抹灰、外墙苯板、屋内地面找平、室外散水、楼梯踏步抹灰等及其附属工程(除塑钢窗和特种门安装、给排水工程、暖气工程、电气工程、内外墙涂料及地板砖之外)与变更后增减的工程量,全部归乙方施工。(2)一切的临舍装配与拆除、地面硬化、围墙的施工与拆除、文明施工现场清理、模板起钉与回收再利用、材料的整齐码放等归乙方负责。(3)未交工验收前所完工程成品的保护与维修。(4)内、外脚手架的安装与维护,安全网的安装与围护,安全警示牌的安装与维护等一切措施项目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工期:2011年8月20日开始至2012年6月1日止。
第四条:质量标准:严格按图施工,合格工程及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标准。
第五条:工种人数:乙方合理安排各工种人数,要求达到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
第六条:承包形式 包清工
第七条:劳务费结算依据按实际建筑面积计取,工程量单价为 元/m²,(地下室按实际面积的一半计算),以上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劳务费的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三天内乙方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进场,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预付给乙方生活费用,2011年冬天停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0%的劳务费,待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整个工程60%的劳务费(包括借支费用及前期已付劳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给乙方整个工程的35%劳务费,剩余5%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维修合格后28天内一次结清。
2.如果乙方不能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期限完成,每拖延一天按劳务总价的2‰给予经济处罚。
3.不属于双方责任的互不赔付,由于甲方材料或其它原因造成停工,由甲方付给乙方相应的人工费
及
工
期
顺
延
。
4、如在施工中不听从甲方管理、违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随意施工、随意变更等等,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罚款。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为防止材料浪费,甲方按施工预算定额供给乙方合格材料,超用自负,节约有奖,比例双方确定。 第九条:安全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文明施工、安全第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
2、 乙方施工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不服从安全管理(违反上岗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护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给予20到5000元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
第十条:双方义务
1、 甲方义务: .
(1)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材料。
(2)施工方面,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乙方进行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安全生产和技术交底,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变更通知单,否则乙方可不承担因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乙方工人进驻施工现场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治安防火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义务:
(1)乙方对劳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特殊工种的必须持
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乙方必须配备一名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
(2)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治安法制教育、计划生育及防火教育。负责本队人员有关证件的办理,同时要为本队劳务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及劳动保险等相关事宜。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统筹安排,遵守甲方有关内部管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治安、消防、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如果乙方不能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到处招兵买马,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在三天之内离开工地,所有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必须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和冒险施
工,对违章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和验收、使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乙方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监督管理、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
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乙方承担非正常原因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8)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及其工具。
(9)为了更好的进行施工管理,塔吊司机由乙方配备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负责人员指挥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返工问题,其经济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2)若有其它方面违约,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保证本工程竣工验收,方可退场。乙方人员在合同期内,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劳务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计算。如乙方施工人员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和一切经济损失的由乙方项目第一负责人负全责,除追究其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外,并扣除乙方应得所有工程劳务费。
(2)乙方如发生材料浪费,应按原价 3倍 赔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若乙方自行违反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不听施工技术员的安排,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的材料及受到甲方的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乙方承诺:
1、本劳务队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坚决服从管理,规范施工,依法经营,决不以任何理由集体上访、围攻等过激方式或以其它方式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2、需要赶工期决不怠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按期交工,如工期产生
拖延,则按一天处罚劳务总价2%工程款。
3. 乙方工人工资在甲方监督下负责按期发放,并将工资发放表上报甲方,工程完工后工人工资
必须全额兑现。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对以上承诺做不到,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任何处罚。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
在合作期间,乙方全力支持甲方的工作,并且提前保质保量完工,甲方将给予乙方经济奖励,奖励金额为劳务总价款的1 %。
第十四条: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任意修改,如一方因故需要修改、中断、废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定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第十七条: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发包方(签字):
承包方(签字):
合同订立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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