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初探
工程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初探
作者:吉慧慧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9期
摘要:随着我过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各项配套法规的日益健全,最低中标法必将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和诸多有点得到广泛的应用,深深扎根于建筑市场的招标投标领域。本文分析了最低价中标流行的现状,探讨了如何在工程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方法。 关键词:工程招标最低价中标现状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招投标的本质就是“竞争”,竞争必然使得价格降低,这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工程招投标实行最低价中标,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中早已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它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其突出优点是能最大限度地节省投资,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从理论上看,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个完美的评标方法,它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但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最低价中标法的运用往往走样变形,背离初衷。有的投标人通过恶意压价报价来达到中标的目的,中标后或是频频更改设计、造成决算价超出中标价,或是偷工减料、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由此使得很大一部分人对它抱着怀疑态度,认为最低价中标法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
最低价中标可不可行,关键在于是否正确运用。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用好了,能为业主创造最大价值,用得不好,就会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 一、最低价中标流行的现状
最低价中标法作为一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是国际工程招投标中的一个惯例, 也是一种理论上最优的建筑工程招标方法。国际上以美国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历史最长、最有实践经验。但是最低价中标法也有它的局限性, 它的应用是以完善的市场机制为前提条件的, 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在应用此办法的初期也曾暴露出不少问题。
然而, 鉴于我国目前的国情, 建筑市场还处于发育期, 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工程建设领域现存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以及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践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 使这一正在试行的制度运用走样变形, 背离初衷, 逐渐演变成了最省事的“价格大比拼” 。市场供求“僧多粥少”使得众多建筑企业为争得这一杯羹, 在“最低价中标” 的势头下做出了“最低价抢标”的无奈抉择。
二、如何在工程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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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做好工程勘察设计和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把好“前期关”
勘察设计, 是工程的前提, 也是招标的前提。勘察设计的深度、精度如何, 对工程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招标前期工作的质量要求很高, 作为第一关的工程勘察、设计, 必须提高深度和精度, 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写也必须十分细致周到, 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 招标文件就要求越精确、细致、周密。我们看到, 在不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经常会出现更改设计、追加投资的问题, 一个重要原因是施工图的质量和设计深度不够, 造成边施工边更改, 工程造价不断上升, 结果往往是决算价大大高于中标价, 使得最低中标价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 业主在和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 应明确责任、赔偿条款, 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 对由于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 应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责任。这样有利于增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意识, 促使他们认真做好勘察、设计工作。
现实中, 有些投标人正是抓住了设计和招标文件上的漏洞, 在中标施工后, 屡屡提出更改设计, 增加造价,最终达到追加工程款、增加利润的目的。所以, 业主一定要吸取教训, 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不留下任何可钻的空子。 2、要做好招标评审工作, 把好“评审关”
最低价中标, 说起来简单: 谁的报价最低, 谁就中标。但如果仅以报价高低来取舍, 就不是真正的最低价中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 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作为业主来说, 要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对最低报价进行必要分析等等。如果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存在报价严重漏项或错误且投标人表示不能承担时, 或其施工方案存在严重技术问题时,就应将其否决, 然后再以同样的方法审查次低标。经得起评审的最低报价, 才能成为最终的中标价。
标书评审, 包括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两部分,对于实行最低价中标法来说, 商务标的评审尤显重要。评委必须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有资料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分析、评审, 审查其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 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 机械、材料等方面报价有无低于市场价格有无不合理可信理由; 投标报价是否出现投标报价低于市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最低控制线标准的项目和其他措施不可靠的低价项目等认真加以审核, 以认定其是否以低于成本价报价。通过严格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人, 才有实力和可能确保工程的最终成功。
3、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把好“监理关”
确定了中标人, 工程投入施工, 工程监理至关重要。对大部分业主来说, 由于自身专业技术力量、水平的限制, 必须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监理工程师来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实施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个好的监理单位, 对工程的成功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 业主事先一定要对监理单位及其所属人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如: 公正客观、清正廉洁, 积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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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巡视及平行检查、核验, 坚持现场旁站监理和及时验收准确核查验证等等。在施工过程中, 业主还要通过甲方代表及时检查、监督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 要求监理方尽职尽责, 防止监理失职渎职。对于不合格的临理工程师, 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监理力量跟不上时, 要求监理单位及时充实人员。
现场甲方代表还要和监理人员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工期的措施和制度, 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是否使用符合工程设计和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等等, 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 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 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 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4、严把变更关
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 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 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 必须严把变更关, 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 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 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 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 而且应尽量提前实现此类型变更,减少损失, 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 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 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 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5、严格签证管理, 随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 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 严格控制变更数量、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 对必要的变更, 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 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 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 避免事情积压成堆, 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 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 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 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单国方,朱翔鹏.浅论现阶段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浙江水利科技. 2010(02) [2] 李艳,胡春艳.最低价中标法的借鉴研究[J].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2010(01) [3] 韩平.对合理最低价中标的理解[J]. 农业科技与信息. 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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