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物资装备管理规定(试行)
保安物资装备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公司保安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实行规范化、军事化的管理,对保安人员物资装备的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司办公室按照保安队工作岗位特殊性,结合国家有关保安管理条例规定,制定物资装备发放标准。
二、物资装备包括以下内容:
1、生活用品:腰带、床垫、被子、褥子、枕头、床单、脸盆、杯子、水壶;
2、装备:警棍、对讲机、强光手电、警用手电;
三、所有保安队员物资装备的报批、入库、发放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
四、公司办公室根据保安物资装备使用情况和新入职人员情况,按实际需求上报物资装备采购计划.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配合供应销售处,就所采购装备物资的质量、型号等进行确认,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供应销售处.
六、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保安队装备物资的入库及发放情况,并指派专人负责装备物资的入库、保管和发放,并建立物资装备发放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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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放物资装备时,必须按物资装备配备标准发放,不得私自克扣或不按标准发放,所有物资装备发放完毕后必须由领用人逐项签字确认.
八、新入职保安队员需在领取物资装备前向公司财务处缴纳***元押金(不含装备),入职期满二年后凭押金收据返还押金,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九、由于工作原因进行岗位调整或公司其他安排造成岗位变动的,统一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保安队员入职未满两年或中途辞职等情况,生活用品全部归本人所有,但须从本人工资和押金中按价扣回.装备统一交至办公室保安队长处,如有损坏等现象无法使用的,一并按价扣回.
十一、对于物资装备因严重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如:对讲机、手电筒等),经办公室确认后,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予以更换,负责人须将对换物品收回,并做好登记。
十二、所有保安队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爱护所配装备,严禁变卖或作他用,如发现丢失、故意损坏、不爱惜所配装备等现象,除按原价赔偿外,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十三、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保安队物资装备的发放、台账及使用情况,如在检查中发现违规现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四、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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