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系统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系统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学、中心(实验)小学:
根据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惠人事[2009]22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如何做好2009年度中小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法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方法
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量化考核测评办法,建立规范的测评考核程序,确定科学合理的测评范围。各单位中层正职要在中层干部或全体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测评,中层副职可以不述职但要进行测评;一般干部在本科室内或考核小组范围内交流总结。二是量化测评采用的形式。各校要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工作目标和要求,探索适合本单位的量化考核办法,量化测评的结果要与本人年终总结、工作记实、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结果有机结合,综合评估,使考核结果更趋客观、公正、准确。三是要继续重视发挥平时考核对年度考核的基础作用,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对不能按要求认真做好平时考核的人员,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年度考核与年终绩效考核有机整合,制订切
实可行的考核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单位召开年度总结动员大会。
2、个人总结述职。工作人员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下一年度的努力方向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量化测评。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组织对被考核人在述职范围内进行量化测评。
4、确定等次。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作出全面、概括、准确的书面评语,并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综合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5、结果反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可参照公示格式),时间一般为一周,其他考核等次的要采取书面或其他方式告知被考核人。
6、复核和申诉。学校工作人员对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不服,可向学校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二、考核优秀等次和行政奖励名额分配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和行政奖励人数按局分配指标执行(另附通知)。
三、年度考核结果的兑现
1、做好年度考核奖的发放工作。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的发放暂按原规定执行,即合格和优秀等次人员分别发放其本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100%和150%。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年度考核奖已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单独发放。
2、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实施诫勉谈话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发出诫勉通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要将诫勉谈话的结果反馈给区组织人事部门。
3、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增强考核工作活力。各单位在考核工作结束后,除严格执行已有的考核结果使用规定外,要扩大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将职务晋升、岗位及技术职务聘任、评比表彰、奖金分配等与考核挂起钩来,让考核的激励作用在对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时间安排
1、2010年元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动员布置。有关表格随邮件下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格式打印。
2、2010年元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3、2010年元月26日至29日,各单位上交考核审核备案表、考核名册和奖励审批表,审批考核奖。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自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人事干部要进一步了解、熟悉和掌握年度考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方法等,做好本单位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要进一步了解考核的意义、规定、要求、程序及在年度考核中的义务和权利,增强参与年度考核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坚持考核程序,体现客观公正是确保年度考核质量的关键。各校要参照《无锡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抓好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确定等次、公示、告知等环节,开展好年度考核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能力。
3、把握进度,按期完成。今年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校要制订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年度考核工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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