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重师青发„2010‟1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团市委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评选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1月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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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2011年1月10日前,本人必须在新浪博客、微博、人人网或开心网获得不少于100个真实有效的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报名及网络实名推荐阶段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1年1月15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16时。
12月30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争取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并按要求将相关链接上传至官方网站。
2.校内审核及推荐阶段
学院审核推荐时间:2011年1月15日—2011年1月22日 各团总支在上报名单之前,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本学院报名同学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并上报审核合格者的报名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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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和学院总名单。校团委将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校园网公示合格者总名单。审核公示完成后将举办校内的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宣传和展示工作。
“自强之星”报名表在取得100个合格的网络“实名推荐”后会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宇, 65910183。
共青团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 通知 报:团市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校领导
送:团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研究室,校党
政办、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会 共青团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0年12月29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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