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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计量和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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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计量和会计分录处理: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加应收取的增值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商业折扣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①销售实现时: ②按折扣期间内付款 2.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3)销售折让 (2)现金折扣 借: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①销售实现时 同上① (2)发生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贷:应收账款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 3.销售退回的处理 (1)未确认收入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日后事项相关规定处理。 (3)实际收到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特殊销售商品业务处理

(1)代销商品

委托方会计处理 ①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则委托方在发出时就确认收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1)视同买断方式 受托方会计处理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发生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则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贷:应付账款 (3)按合同协议付给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1)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取手续费方式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2)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增(销) (3)收到增值税发票 借:应交税费—增(进)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增(销) (4)支付货款并计借:主营业务成本 算代销手续费 贷:发出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2)预收款销售商品

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付商品给购货方的销售方式。企业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分期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交付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

①如果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通常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发出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无退货,相反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应付款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发生销售退回,实际退货量与预计相同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5)如果实际退货量小于预计数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6)如果实际退货量大于预计数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成本

②如果企业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可能性,通常在售出商品的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1)发出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 (3)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4)退货期满,发生退货 借: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4)售后回购

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的商品买回的销售方式。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应确认销售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发出商品 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贷:库存商品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将回购价大于售价的差额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回购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两类: 1.内容 (1)利息收入; (2)使用费收入 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形成的收入。 2.确认条件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计量 (2)使用费收入 ①使用费一次支付的 ②使用费分期支付的 不提供后续服务的,收款时一次确认收入 提供后续服务的,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计量和会计处理

(1)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 ①已完工的测量;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1.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四个条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X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X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①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预收劳务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不能采(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 注解:发生成本与结转成本金额相同。确认的收入看收取的金额。 (3)已经发生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③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成本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用完工百分比法) 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原则:①能分,分开核算;②不能分,视为销售商品处理(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为例) 能分开时 ①发出时 ②发生安装费用 借:发出商品 借:劳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③实现电梯销售收入 ④确认安装费用 借: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4.特殊劳务收入

不能分开,或不能单独计量时 (1)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发生安装费用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3)销售实现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劳务成本 (1)安装费 (2)宣传媒介收费 (3)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6)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 (7)特许权费收入 (8)长期为客户提供某重复劳务收取的劳务费

①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安装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 ②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①宣传媒介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予以确认; ②广告的制作费——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①因艺术表演、招待宴会以及其他特殊活动而产生的收入,应在这些活动发生时予以确认; ②如果是一笔预收几项活动的费用,则这笔预收款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 ①如果所收费用只允许取得会籍,而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则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 ②如果所收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或负担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则该项收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①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 ②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应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如企业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等。 五、建筑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建筑合同及其类型 1.概念 建筑合同,是指为建筑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2.类型 (2)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3)合同成本的内容 1.直接费用 2.间接费用 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 ①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②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③筹集资金发生的财务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建造合同的结(4)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果能够可靠地估的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5)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完工进度的确认 ①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③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注意:在运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的材料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X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X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提取损失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六、费用

(一)费用的确认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二)期间费用 1.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排污费以及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2.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主要包括企业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取得的现金折扣等。

七、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一)利润的构成 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2.营业外支出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在具体核算时,不得以营业外支出直接冲减营业外收入,也不得以营业外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三)本年利润的结转 期末(月末),应将各项收入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将有关费用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亏损。 年末,将“本年利润”的余额(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本年利润”账户年末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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