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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好兔宠物网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MP-ZD03-2013)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企业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职能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的图纸、资料、外购的标准、图书等。

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综合部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部档案室在主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后,都要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加以系统的整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装订成册,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档案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按组卷要求技术文件资料齐全,书写或打印符合要求,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技术责任者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不符合要求的拒收。

4.凡外来、外购入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仪器设备开封前,设备部门通知档案室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三.综合部档案室的任务

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

档。

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服务。 四.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要求,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设计开发、生产、服务提供技术资料。

2.做好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等工作。

3.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5.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五.技术档案的鉴定

1.每年二次组织专家对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密级进行鉴定。 2.技术档案的鉴定报告必须及时归档。 六.技术档案的保管

1.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对出现的问题档案管理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

4.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潮、防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七.技术档案的保密

1.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

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2.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八.技术档案的借阅

1.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2.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外,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主管副总批准方能借出。 3.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或丢失。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九.技术档案的复制

1.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

2.用于指导生产及作为检验依据的加工图纸、工艺卡片、检验规范等,应打印四份,生产车间、检验、技术人员和档案室存档各一份。

3.发放到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做好文件发放登记,使用者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或丢失。 十.技术档案的更改

1.当文件编制部门需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编制《文件更改审批单》,经审批同意后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做好修改标记,技术责任人签字,标明日期。

2.技术档案更改后,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将更改后的技术档案发放到各相应的文

件受控场所,以保证文件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3.为防止各使用场所的受控文件失控,每年组织一次审查,盖上“201X确认”印章,方可再次使用。 十一.技术档案的销毁

1.档案室每二年组织一次对技术档案进行清理,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 2.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3.技术档案销毁清单,必须及时归档。 十二.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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