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书(设计人+经销商)-申请专利
说明:本声明书需请设计公司甲及经销商乙签字盖章,附上产品彩色实物四面图片,且两公司连同附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此段说明请在正式打印前删除)
声明书
声明人甲:************设计有限公司
声明人乙:************酒业有限公司
声明人甲和声明人乙就声明人乙与宜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系列品牌产品上(产品见附图)使用的瓶体造型、文字、图形作品(以下简称上述作品)一事做如下声明:
一、声明人甲保证独自拥有“****”系列品牌产品上使用的上述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完整著作权,上述作品属本公司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独立创作完成的职务作品(声明人甲与原创员工作者已约定上述作品为职务创作,且上述作品著作权归声明人甲所有,原创员工作者已承诺放弃上述作品的署名权),并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声明人甲与声明人乙共同承诺将上述作品无偿独占授予给宜宾***股份有限公司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使用、广告宣传推广等商业活动),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授予或者转让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且两声明人自身也不得使用。
三、声明人甲与乙共同承诺若宜宾***股份有限公司在使用上述作品过程出现的任何问题、纠纷与损失,均由两声明人连带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四、声明人甲承诺在宜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上述作品的过程中,保证原创员工作者及声明人甲均不向宜宾***股份有限公司主张包括署名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声明人乙对此向宜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
五、声明人甲承诺宜宾***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上述作品著作权使用权后,上述作品的原创员工作者及声明人甲对宜宾***股份有限公司善意修改、演绎该作品或者任意使用该作品中的任何一部分均不持任何异议且不追究任何责任,声明人乙对此向宜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
六、声明人甲和乙共同承诺,上述作品的原创员工作者及声明人甲均自愿放弃上述作品的专利申请权。上述作品的原创员工作者及两声明人保证不将上述作品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授权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人。无论是否将上述作品申请专利,且凡因该产品包装或产品包装所涉方法的技术方案、设计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声明人甲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给宜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声明人乙对此向宜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
七、声明人甲同意由四川省******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义将上述作品申请专利并拥有专利权。声明人甲保证上述作品的原创员工作者及声明人甲不向四川省******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声明人乙对此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
八、声明人甲和声明人乙共同承诺,如******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停止生产“****”系列品牌产品时,保证不与******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任何纠纷,并承诺上述作品也不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同时自身也不再以任何方式对上述作品进行商业性使用。
九、声明人乙承诺,对声明人乙而言,本声明书与《开发“****”系列酒总经销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声明人甲、乙共同承诺,上述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的无偿独占许可和授权,甲、乙不得在未经******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撤回。
十一、声明人甲和声明人乙共同承诺,若两声明人共同违反或者两声明人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本声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作出的声明或保证),两声明人均应连带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万元及******股份有限公司、******系列酒品牌
营销有限公司及四川省******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二、鉴于声明人乙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系列酒品牌营销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开发“***”系列酒总经销协议书》,并向******系列酒品牌营销有限公司交付了保证金**万元,因此在出现本声明书中两声明人应承担的责任时,声明人乙承诺******股份有限公司、******系列酒品牌营销有限公司先在声明人乙所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两声明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费用,若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费用,不足部分由声明人乙在自保证金被扣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系列酒品牌营销有限公司补足违约金及损失费用,并在一个月之内补足被扣除的保证金,若声明人乙逾期未补足的,******系列酒品牌营销有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关于开发“***”系列酒总经销协议书》,同时不免除声明人乙按《关于开发“***”***总经销协议书》和本承诺书应承担的责任。
若该保证金足以偿付违约金及损失费用,声明人乙在自保证金被扣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品牌营销有限公司补足被扣除的保证金,声明人乙逾期未补足的,*********品牌营销有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关于开发“***”***总经销协议书》,并不退还保证金,同时不免除声明人乙按《关于开发“***”***总经销协议书》和本承诺书应承担的责任。
十三、本声明书由声明人甲、乙出于自愿意思作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声明人:
法定代表人
声明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