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高淳区位于江苏省西南端,东部和北部分别与溧阳、溧水毗邻,西南面与安徽省的当涂、宣州和郎溪三县(区)接壤。全区总面积802平方公里,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个街道、6个镇、144个行政村,总人口43.9万,先后创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区学前教育机构65所,其中成型园31所、办班点34所,在园幼儿11353人,专任教师643人;全区小学38所,其中完全小学29所、教学点9个,在校学生20780人,专任教师1257人;全区普通中学15所,其中高级中学3所、初级中学10所(含民办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在校学生5270人、初中在校学生8570人,专任教师1358人(高中465人,初中893人);全区中等专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2552人,专任教师195人;全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19人,专任教师26人。
20xx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引领新常态,围绕“优质”和“均衡”两条主线,进一步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多样化发展高中教育、提优发展职业教育,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社区教育全民化,各级各类教育继续保持全面协调发展态势。探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被授予“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称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单位”;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中,被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提高。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政府履行管理职责到位
20xx年,我区继续把教育发展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通过制定出台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区委区政府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先后就学校布局规划、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推进、校车安全管理、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质量提升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涉及教育议题的会议达20次以上。区人大、政协也定期调研教育事业发展。
1.健全机制,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我区20xx年就出台了《关于推进民有优教,实现教育同城发展的若干意见》(高政发〔20xx〕53号)和《高淳区中小学教育布局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三个三年行动计划》(高政发〔20xx〕54号)等推进高淳教育发展的“1+3”文件,以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立了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区四套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始终把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专题汇报。区委、区政府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最大民生工程来抓,做到发展规划优先考虑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促成了高淳区教育局和鼓楼区教育局、区政府与第二师范学院签订办学合作协议。教育发展列入对各镇(街道)的综合考核指标之中,通过下发《20xx年度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高委发〔20xx〕23号)、《高淳区20xx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实施方案》(高政发〔20xx〕14号)等文件,从行政层面助推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确保我区顺利达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区政府每年定期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召开省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协调推进会议。20xx年度学校满意度问卷测评中,我区中小学教育状况满意度达90%以上。
2.依法治教,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
我区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通过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工作,全面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区政府和教育部门、学校没有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没有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名奖惩。严格执行“五严”规定,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规范书面家庭作业时间和考试次数,各校的大课间和课外活动形式多样,学生睡眠和休息时间得到保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没有重点校、校中校和一校两制现象,没有设重点班、实验班和提高班等现象。能严格依法依规对照标准、程序等相关要求进行社会培训机构审批,在平时加强安全、质量督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社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年检结果上报市教育局登报公示,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没有发生一起举报频繁且影响恶劣的事件。
3.一岗双责,加强教育安全保障工作
我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安全无事故作为学校第一工作目标,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出台《南京市高淳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高教〔20xx〕41号),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高教〔20xx〕18号),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能按照《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配齐配足学校保安,并为保安配备安保器械八大件。建立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定期排查机制,落实综治联络员、班级信息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为认真落实国家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区各校进行了校园欺凌专项督导工作。近年来,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零犯罪,校园未发生火灾事故、治安事件、责任性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和集体食品中毒事故,未发生重大影响稳定的事件,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尽职尽责,落实政府公共服务责任
土地出让金按要求用于教育设施建设,20xx年建成的金陵汇淳学校投资1.37亿元,由政府利用土地出让金全额投资,即将建设的科创小学、北部小学初中项目总投资4.0亿元,全部由政府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出台《高淳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高政发〔20xx〕105号),进一步规范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与使用。配建项目教育部门按规定参与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建成后交教育部门二次装修使用。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均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行规费减免。校园规划和配置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颁布的《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5.依法督导,推进教育督政督学工作
20xx年5月,我区成立了高淳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的政策意见、审议教育督导有关规划和重大事项、聘任区教育督学等,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进一步优化督学队伍结构,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力量,教育督导室通过分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教组,形成了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督导队伍。按要求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学校校长考核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6.有效落实,推进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我区成立了“高淳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语委会主任,下设“高淳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淳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区教育局基教科专职落实具体工作。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区教育局工作经费同等预算,按项目支出。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计划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啄木鸟行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普通话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二、坚持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管理机制规范
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安排资金,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按时足额拨付资金,按照“三增长一优先”的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
7.健全机制,保障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我区义务教育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校建设、装备等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实行预算单列,对偏远学校实行倾斜,发放教师补贴120元/人月,发放交通补贴300元/人月,增加学生公用经费,学生不足600人按600人补足公用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15.29%。普惠性民办园公用经费纳入区财政按期拨付,并补助部分设备购置费。高中阶段财政性教育经费占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比例92.77%。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经费按规定落实到位,中职实行免费教育和助学金制度,公用经费按1200元/生年,保证人员工资和外聘人员工资足额到位,特殊教育学校按义务教育学校8倍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安排。社区教育经费按人均2元区财政预算内安排86万元。
8.加大投入,公共财政教育支出逐年增长
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20xx年全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88188万元,比上年77088元增加11100万元,增长14.4 %。全区财政经常性收入2607430万元,比上年下降82170万元,下降3.06 %,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7.46个百分点。
9.加大投入,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其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增长:小学19.61%,初中19.30%,高中16.30%,中职19.39%,幼儿园10.70%;生均公用经费增长:小学4.24%,初中10.88%,高中28.30%,中职14.13%,幼儿园78.67%。经费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市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时足额拨付。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不低于省基准定额,幼儿园500元/生,小学1000元/生,初中1300元/生,高中1200元/生,中职1200元/生,管理按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10.加大投入,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比逐年提高
20xx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77088万元占财政支出456971万元的16.87%;20xx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88188万元占财政支出468374万元的.18.83%,比上年高1.96个百分点。
11.规范使用,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全额拔付
20xx年附加支出12800万元,比20xx年10610万元增加2190万元增长20.64%,附加安排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高政办发〔20xx〕79号《关于印发高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用途按项目按预算使用,由区政府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进行绩效评价。
12.落实政策,建立各级各类救助体系
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区财政、民政、残联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高政民〔20xx〕39号、高财社〔20xx〕167号),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高教〔20xx〕102号)。20xx各级各类学校家庭学生资助区本级预算安排321万元,包括生活补助费达到并超过省定标准,按市定标准执行。每年的5月、11月以银行卡方式发放两次。中职实行免费教育,本级预算安排免费资金434万元。
13.管理到位,财务校舍建立长效机制
我区教育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教育局成立了“高淳区教育会计结算中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局直属单位财务纳入教育会计结算中心管理。财政局、教育局单独设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区财政、教育及时拨付各类资金,区财政出台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校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办法操作。各类学校没有债务。按要求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校舍定期检查工作,根据校舍检查情况编制年度校舍维修计划,利用假期维修出新,确保校舍正常养护使用。
三、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特色鲜明
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超前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教育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步规划教育发展。通过近年的布局调整和适度超前发展,我区教育布局基本达到我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目标。
14.抢抓机遇,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我区建立并完善了以区为主、区镇村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数90%以上;20xx年创成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制定出台了《高淳县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政发〔20xx〕55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印发<高淳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高政发〔20xx〕105号),编制了《南京市高淳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全区幼儿园建设、管理标准统一;全区所有幼儿园均建成合格幼儿园,其中省优质园占61.29%,呈逐年提高趋势。
15.确保公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我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办学条件,对照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新建了金陵汇淳学校等一批新学校。20xx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差异系数监测,我区小学八项综合差异系数为0.314,初中八项综合差异系数为0.359,远低于省预警线。制定了消除大班额行动计划,计划于20xx年底全区消除大班额现象。扎实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教育,通过建立“亲情话吧”、“留守儿童援助站”等形式开展成效明显的关爱,严格执行上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制定《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管理办法》,有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我区重视义务教育“控辍”工作,义务教育巩固率与办学水平评估挂钩,并与各校签订教育现代化建设责任书,控辍工作纳入其中。
16.追求特色,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要求,我区各高中校积极推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改革,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区普通高中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班额符合省规定要求,优质特色发展成效显著,所有高中均达到省规定的办学标准。省淳中正在加快综合改革高中试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湖滨高中普职融通改革深入推进并初显成效。淳辉中学和永丰中学完成合并并继续推进“合格+特长”的办学模式;高要求规范省重点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执行重点高中统招生指标的70%作为指标生以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校的政策。
17.优先保障,特殊教育优质高位发展
我区下发《关于成立“高淳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中心”的通知》(高 教〔20xx〕68号),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统筹和指导,东坝中心小学成功创建为南京市融合教育示范(培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达到省定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新建网管中心,接入了30M固定IP网络,建成1981.6平米的职教大楼并投入使用;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和残疾人接受高中教育比例较上年均有提高;聘请国内特教专家王辉博士成立工作室,构建起个别化教育课程体系,成为南京市首家全校推进个别化教育的项目学校;区特殊教育学校荣获20xx年度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18.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区政府成立了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高淳区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将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职成教一体发展。20xx年,高中阶段职教与普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全区共有中等专业学校(高淳中专校)1所(达省四星级标准, 20xx年创建成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有省级社区培训学院(高淳区社区学院、高淳开放大学)1所,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6个,市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2个,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达省标率为75%,达到省级相关建设要求,20xx年高淳区成功创建成江苏省首批社区教育示范区。我区成立了高淳区老年大学,并依托区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教育中心-村社区居民学校三级社区教育网络,构建了老年教育网络。
19.激励引导,学生身心健康比例逐年提高
我区积极推进教育绿色发展,重视学生身心健康,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精神,按时认真组织体质健康测试、复核,并及时公告体质健康测试和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严格实施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低于90%与办学水平评估降等挂钩;一直坚持开设心理健康课程,20xx年起,心理健康课程定期每2周开设1节,建立身心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帮扶比例达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办学水平评估,全区优良率一直在95%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合格率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反馈结果,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均达90%以上;全区对学校教育工作认可度较高,区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对区域内“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的问卷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
四、坚持整体均衡提升,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区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师德优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逐步缩小义务第一范文网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20.健全机制,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
我区师资队伍建设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出台《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高淳区贯彻落实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持续实施“人才强教”工程、“名师培养工程”、“省特级教师工作室”等骨干教师培养机制,设立了教育系统拔尖人才资金,用于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培训、考核奖励,提高了全区教师队伍的均衡水平。通过加强“南京市高淳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基地”的建设,组建教师志愿者联盟,组织教师走进区特校,感受师爱,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之星”、“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活动,不断提升全区教师师德水平。
21.多措并举,科学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我区每年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教师交流支教办法,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城乡交流实施意见》,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推荐、教育局选派的方式,组织县城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学校教师到县城学校跟岗学习,符合交流的校长教师数1031人,20xx年交流人数212人,占比20.6%,交流校长教师均超过符合交流条件的15%。各学段教师学历达标率在不断提高,目前幼儿园教师专科率95.21%;小学教师本科率88.23%;初中教师本科率94.36%;高中阶段研究生率15.81%,教师学历达标率和教育现代化标准尚有微弱差距;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77.17%,达到省定75%的标准,“兼职教师”比例21.5%,达到省定20%-25%的标准。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逐年提高(20xx年招聘14名、20xx年27名、20xx年32名,20xx年招聘计划40名),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达26.3%。音乐、体育、美术专职教师比例初中为100%,小学略低于60%,但每年新教师招聘有补充计划。20xx年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显示,29所小学生师比全部达标,10所初中9所达标。我区农村幼儿园全部达“两教一保”。教师自然减员空余编制能够确保用于补充新增教师,20xx年退休64人,招聘新教师80名,20xx年退休77人,招聘新教师90名,20xx年退休143人,计划招聘新教师150名。
22.区级统筹,切实推进“区管校聘”机制
我区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学校教师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编制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教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了乡村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保障制度,通过出台《20xx-20xx年高淳区公办幼儿园具有教师资格证在岗不在编教师收入提升工作指导意见》(高政发[20xx]217号),明确20xx年9月1日起,适用对象(经幼儿园考核称职)的平均年收入不低于同类在编教师的50%(同类的在编公办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50000元);20xx年9月1日起,适用对象(经幼儿园考核职称)的平均年收入不低于同类在编教师的60%;20xx年9月1日起,适用对象(经幼儿园考核职称)的平均年收入不低于同类在编教师的70%。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23.健全制度,有效落实继续教育管理
近年来,我区陆续出台了《高淳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本研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高淳区中小幼教师区级以上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等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还配套出台了《高淳区中小学校本研训先进集体评选细则》和《高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管理员考核细则》,以加强对学校的考核。20__年8月,高淳区教育科学研究与培训中心高分通过了江苏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评估验收。12月,中心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称号。20xx年6月,经高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高淳区教育科学研究与培训中心”更名为“南京市高淳区教师发展中心”。在经费保障方面,20xx年预算内教师培训费429.45万元,工资总额为25748.98万元,占比1.67%。
我区将以此次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工作为契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深入研究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提升我区教育现代化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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