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局务会研究,现将《关于花垣县民乐矿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花环评〔20xx〕13号)等18个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具体见附件)予以撤销。
X县环境保护局
20xx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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