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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方案范文

来源:好兔宠物网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1.实施时间:20xx年3月10至20xx年6月30日止。

  2.享受对象:20xx年3月10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并纳税)就业,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受理方式:新增就业补贴、返岗交通补贴、健康体检费用由企业从20xx年7月1日起统一代为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由中介机构、劳务经济人在20xx年7月申报;镇(区、街道办)“点对点”用工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二、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开展线上招聘

  1.电脑登录:百度搜索“湖北公共招聘网”或“荆门就业局”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登录,注册账号→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2.手机登录:微信搜索“湖北公共招聘”、“荆门就业”、“京山就业”公众号,点击关注公众号→点击求职导航、个人信息,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3.求职对接:市用工办安排专人每天从后台提取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企业,并协调做好企业联系、面试等工作。

  (二)发放新增就业补贴

  1.对象范围。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指20xx年3月10日前在京山市外务工的本地劳动者;其他新增就业人员是指20xx年3月10日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新入职的就业人员(含市外劳动者)。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职工工资花名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证明或原单位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在员工入职后及时向市用工办提交新入职员工花名册备案;员工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后,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新增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职业介绍奖励

  1.对象范围。20xx年3月10日后为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输送员工,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介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2.申报资料。推荐员工的花名册;务工人员身份证;推荐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出具证明。

  3.办理程序。在员工入职内,向市用工办提交推荐员工花名册备案,可视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提供;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向市用工办申报,并填写《京山市职业介绍奖励申请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初审并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资金直达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银行账户。

  (四)返岗交通补贴

  1.对象范围。京山市外返回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就业的.员工。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件;职工所在企业提供20xx年度劳动合同或20xx年参保缴费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返岗交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职工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五)“点对点“用工服务

  1.各用工企业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并根据市用工办提供的镇(区、街道办)求职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对接准备工作。

  2.镇(区、街道办)组织10人以上,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到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求职,并提前1天向市用工办报送求职人员基本信息,市用工办根据求职人员的意愿,合理安排对接企业,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镇(区、街道办)负责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车辆费用据实报销;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求职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由市用工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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