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与请假的区别及年休假的享受条件和支付规定。
简短概括:文章介绍了调休与请假的定义、工资和行为对象的不同,以及不享有年休假的情况。同时,还阐述了年休假的安排方式和单位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定。
字数:100字
法律分析
一、调休的是否享受带薪年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请假和调休的区别
1、定义不同:
请假:是指因病或因事请求在一定时期不工作或学习或有特殊事情;
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
2、工资不同:
调休是不扣工资;
请假是会扣掉部分工资,但国家明文规定的婚假等有薪假除外。
3、行为对象不同:
调休一般是公司制度规定,允许个人进行休假;
请假通常是个人行为,因为自身有事请假。
三、不享有年休假的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享受调休的同时,是否享受带薪年假有一定的规定。如果职工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而如果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此外,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安排较少年休假的,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请假和调休的区别在于定义、工资和行为对象等方面。最后,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病假累计时长,单位可以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跨年度安排。单位若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需经职工同意,并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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