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通过签订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需报商标局备案。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在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如果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或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则该许可合同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分析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通过签订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称为商标许可合同,是商标权人同意被许可人按约定使用其商标,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合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律师补充: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拓展延伸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涉及商标局、被许可人和许可人三方面。首先,商标局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具有审查并核准商标申请的职责,因此在许可合同中,商标局应确保其核准的商标在许可合同的范围内使用。其次,被许可人应按照许可合同的约定使用商标,并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方式或损害商标的声誉。最后,许可人应确保其被许可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被许可人违反合同规定使用商标,许可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涉及的法律责任包括商标局、被许可人和许可人三方面的责任。
结语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通过签订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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