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案,对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的上一级申请再审。 2、向申请抗诉。“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据此,可以向同级人民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提出申诉。 3、向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而对于刑事案件,只能申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或二审的及上一级申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Copyright © 2019- howto1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6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