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定假期中秋就一天,国庆是三天,其余是通过调休周末形成的三天连休和七天连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10月1——3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余放假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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