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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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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国家已经不再对晚婚晚育者规定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但地方性的条例中可能仍有相关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则计入劳动时间。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2种观点: 四川晚婚晚育假的相关规定现在已经取消了。最新婚假时间《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3种观点: 晚婚晚育并没有取消,依然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重要内容之一,只是如今已经取消掉了晚婚假而已。 晚婚面临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往后推迟三周岁,晚育则一般为24周岁。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初育年龄是指妇女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年龄,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第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关于晚婚晚育假的问题,法律修订之前,是鼓励晚婚晚育,其中有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晚育假也有。这次根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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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是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四川省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四川省的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女职工现行产假98天。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删除了晚婚晚育增加产假的规定,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该法并未对如何延长作出规定,可能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而各地的规定尚未出台。目前,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只是享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的98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湖南省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3种观点: 晚婚晚育并没有取消,依然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重要内容之一,只是如今已经取消掉了晚婚假而已。 晚婚面临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往后推迟三周岁,晚育则一般为24周岁。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初育年龄是指妇女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年龄,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第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关于晚婚晚育假的问题,法律修订之前,是鼓励晚婚晚育,其中有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晚育假也有。这次根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1种观点: 四川晚婚晚育假的相关规定现在已经取消了。最新婚假时间《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现有《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浙江为15天(婚假3天 晚婚假12天)。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3种观点: 是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四川省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四川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女职工现行产假98天。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删除了晚婚晚育增加产假的规定,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该法并未对如何延长作出规定,可能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而各地的规定尚未出台。目前,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只是享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的98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湖南省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是的,晚婚假已经取消了。但是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且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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