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意外残疾: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或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3种观点: 如果下文中有任何信息与相应的保单内容不一致,以相应保单中的条款内容为准。请注意保单中规定的关于提出索赔或可能索赔的时间限制,如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则保单责任将不成立。一、索赔通知当可能会引起索赔的意外情况发生后,被保险人需要以填写完整的索赔申请表的形式向保险公司递交索赔通知。若发生死亡的情形,索赔通知应当立即递交给保险公司,其他情况的索赔通知应当在损失发生日起三十(30)天内递交给保险公司。二、需要提交的理赔资料A、对于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1)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2)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3)与该意外事故有关的警方报告和完整的病历卡;4)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B、对于残疾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1)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3)与该意外事故有关的警方报告和完整的病历卡;4)等级达二级或以上医院的主任医生出具的残疾诊断报告。保险公司保留要求提供其它与残疾有关的证明或资料的权利;5)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C、对于医疗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1)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3)完整的病历卡、疾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及医疗费用收据;4)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D、对于以上未提及的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本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1)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2)特定的保险金条款中要求提供的证明和资料;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4)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所有的证明与资料应自损失发生日起六十(60)日内向保险公司提供,提供证明和资料不应向保险公司收取费用,并应以保险公司要求的格式或者形式提供。若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过程中需要,被保险人应当进行医疗检查,费用由保险公司负担。三、责任方提出索赔如事故由责任方造成,应立即向所有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出具正式的书面索赔函,并抄送保险公司。积极地开展索赔工作,并将进展知会保险公司。四、重要提示1)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来避免并减少损失;2)建议对受损项目进行照相,以确保照片可以清楚反映损失的状况及程度;3)如果收到其他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请不要讨论或承认责任,并将索赔信息抄送至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作出赔偿,或妥协,或承诺责任,即使该赔案在保单的保障范围内,该赔案或会遭到拒赔。
Copyright © 2019- howto1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6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