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及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当一方违约导致解除时,有过错的一方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时,责任将根据过错程度分摊。若解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则需公平处理。若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当事人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法律分析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房屋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现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房屋、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等情形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解除后果需要承担哪些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根据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有以下后果: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会产生一系列后果。首先,未履行的部分将不再执行,若解除是由一方的过错引起的,则该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违约责任;若解除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则应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处理;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解除后的赔偿责任将因此而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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