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离婚一方是否残疾人,只要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的条件,就可以离婚,具体有以下的情形: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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