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差一个月不能领,具体规定如下:
1、只要生育保险费用正常及时缴纳,那么生育津贴就可以拿。
2、如果未及时缴纳或者停缴生育保险费用的,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
3、申请生育津贴后离职,劳动者能正常领取,只要符合生育保险相关的报销条件,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费用规定如下:
1、正常分娩报销。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受理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报销款,对审核没通过的需出示书面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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