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1、合伙企业遵循“先分后税”的税收原则。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2、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风险提示:合伙企业在企业层面是没有纳税义务的,而是由合伙人承担个人所得税,与有限公司相比,合伙企业具有避免双重征税的优势。“先分后税”仅针对所得税而言,合伙企业层面仍须缴纳。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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