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兔宠物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人民检察院以什么身份提起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以什么身份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好兔宠物网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拟作出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决定的,应当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终结;拟作出第十条第三项决定的,应当自决定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终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检察长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1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6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