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用房是租赁用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与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因为房屋不是企业老板所有,因此房屋的价值不能由其享有,所以一般可以获得第二三项补偿,具体可能包括厂房安置、装修、停产停业、不可移动设备等产生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1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6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