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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次再次领证民政局会告知对方吗

来源:好兔宠物网

民政局在登记结婚时,会询问新人是否自愿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但不会告知另一方的婚姻次数和离异次数,因为这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义务保密,并没有责任告知另一方关于自己婚姻次数的信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且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民政局对于登记结婚的新人都会进行一些相关事情的询问,一般都是否自愿以及一些其他的事情,但是并不会告知另一方的婚姻次数以及他(她)的离异次数,因为这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当然会对其进行保密,并且就民政局而言,它也没有义务告知另一方关于自己婚姻的次数。《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离婚两次后再次领证,民政局是否会主动通知对方?

在离婚两次后再次领证的情况下,民政局通常不会主动通知对方。根据我对民政局的了解,他们的职责是处理婚姻登记和离婚手续,而不涉及对个人的私人行为进行跟踪或通知。因此,在您再次领证时,民政局不会主动通知您的前配偶或对方。然而,根据当地法律和规定,您可能需要在办理再婚手续时提交离婚证明。如果您的前配偶需要了解您的婚姻状况,他们可以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或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情况,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结语

根据我对民政局的了解,他们的职责是处理婚姻登记和离婚手续,而不涉及对个人的私人行为进行跟踪或通知。因此,在您再次领证时,民政局不会主动通知您的前配偶或对方。然而,根据当地法律和规定,您可能需要在办理再婚手续时提交离婚证明。如果您的前配偶需要了解您的婚姻状况,他们可以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或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情况,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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