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自2017年1月起,残疾人两项专项补贴将再次提高标准,残疾人生活津贴从1200元/年提到1800元/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1800元/年提高到2400元/年,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2、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党委政府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3、据了解,2016年,各市、区已全面完成残疾人两项专项补贴的发放工作,资金投入7198多万元,约1.75万困难残疾人和3.18万重度残疾人受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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