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现有的纪检监察法规有哪些?

来源:好兔宠物网
第1种观点: 1.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熟知的政策法规有哪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监察机关在调查处理政纪案件中相互协作配合的规定》《监察机关实行回避制度暂行办法》《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监察部聘请特邀监察员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对实名举报人保护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新《行政监察法》对于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作出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新《行政监察法》第6条增设了保护举报人信息条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泄露举报事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行政监察法》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 是保密的 但是 实际情况有时是这样:有时有关工作人员会泄露出去,因为勾结了各种情况,让举报人身处险境。 这就是所谓的理论和实践的不同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 检查监督学校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二、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及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 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组织以及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决定给予或撤销纪律处分;检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四、 协助党委在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选派出国等工作中涉及党员时,就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五、 领导全校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向学校党代会报告工作。六、 会同监察处履行对行政监察部门、对象的监察职能。七、 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党员违反计生的查处。八、 建立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党风廉政档案。九、 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